如何怎么加强节能量审核机构的规范管理

2014-9-4 01:01 来源: 中国节能量交易网

       国家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已公布了一批节能量审核机构,并委托这些机构对节能项目进行审核,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管理,同时,审核机构也应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确保我国节能项目的审核质量。

        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建立绩效评估、能力验证等考核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备案、动态管理的方式,促使审核机构不断提升审核能力、审核人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促进节能量审核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格审查申报机构的资格

        各级主管部门应严查机构的申报材料,确定其是否真正满足所有条件。例如人员方面,技术骨干(技术负责人、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是机构内部人员,需临时聘用外部行业专家的,应不超过一定比例;业绩方面,机构在节能相关项目的审核业绩中应承担过主要角色,业绩真实存在。

二、建立绩效评估机制

       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审核机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节能量审核机构审核的节能项目进行考核评比,随机抽查部分审核报告,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分,确定审核机构的等次。一方面能及时发现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减少错核、误核的现象,另一方面可对评比结果名列前茅的审核机构给予表扬及奖励,在以后节能量审核工作开展时优先委托等次较高的机构,激励审核机构不断完善自身能力,提高审核水平。

三、建立能力验证机制

       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能力验证机制,对各审核机构的审核人员的审核能力进行考核,可采取按年度进行能力验证的方式,选择同样的项目现场,由各审核机构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参加的人员可以由各审核机构选派或由主管部门随机抽取审核小组,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进行评审,考核结果作为审核机构资格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严格执行审核机构动态管理,对在审核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弄虚作假的机构执行问责制度;对不能适应节能量审核业务工作的机构,要取消其审核机构资质。北京、上海等地出台的文件中对动态管理机制的规定,值得借鉴。

五、引导审核机构加强能力建设

       各级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审核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包括对审核机构进行统一的培训,引导审核机构间相互交流、督促审核机构加强内部培训等。

       据中国节能量交易网了解到,目前,虽然有些节能量审核机构还存在审核能力不够全面、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但随着节能量审核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审核机构在能力和经验上都将得到不断的提高。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审核机构的管理,各审核机构一定能不断提升审核能力,提高节能项目审核质量,圆满完成审核任务,为我国“十二五”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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