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机构应围绕项目预计的节能量和项目完成后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查与核实,主要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基准能耗状 况、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能耗泄漏四个方面: (一)项目基准能耗状况
项目基准能耗状况指项目实施前规定时间段内,项目范围内所有用能环节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项目工艺流程图。
2.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的产量统计记录(制成品、在制品、半成品等根据行业规定的折算方法确定)。
3.项目能源消耗平衡表和能流图。
4.项目范围内重点用能设备的运行记录(如动力车间抄表卡、记录簿、各车间用电及各种能源的记录簿等)。
5.耗能工质消耗情况。
6.项目能源输入输出和消耗台账,能源统计报表、财务帐表以及各种原始凭证。
(二)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
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指项目完成并稳定运行后规定时间段内,项目范围内所有用能环节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项目完成情况。
2.其他审核内容参照项目基准能耗状况审核内容。
(三)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
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受审核方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和制度。
2.项目能源计量设备的配备率、完好率和周检率。
3.能源输入输出的监测检验报告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运行效率检测报告。
(四)能耗泄漏
能耗泄漏指节能措施对项目范围以外能耗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必要时还应考虑技术以外影响能耗的因素。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相关工序的基准能耗状况。
2.项目实施后相关工序能耗状况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