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规定如何避免项目节能量交易与碳排放交易交叉?

2016-3-7 22:49 来源: 新华日报 |作者: 杭春燕

  有人担心项目节能量交易与国际流行的碳排放交易之间存在交叉。对此,姚海坤解释说,根据我省的方案,为避免重复交易,每年发改委进行碳排放权履约清算之后,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才允许进入节能量交易市场。不过,列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范围的企业,通过碳排放权交易有偿获取的碳排放配额中所对应的节能量,可用于抵扣新增产能项目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如果企业的剩余碳排放权配额中有一部分是通过节能项目形成的,那么这部分可以在节能量市场交易,但是一旦交易就不能再次进入碳市场重复交易,反之亦然。”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