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为减轻企业负担将水泥节能量交易价格下调至50元/吨标准煤

2016-3-7 22:52 来源: 泉州晚报 |作者: 王宇

  日前,省经信委就全省水泥行业企业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发出补充通知,水泥行业节能量交易将以第三方机构对各企业2014年能源审计的水泥熟料全省平均综合能耗作为节能量交易的标杆值。

  据介绍,各企业的熟料综合能耗优于该标杆值产生的节能量,可进行出售交易;劣于该标杆值多消费的能源量,该企业应购入后视同完成节能量目标。

  此外,之前规定2015年水泥行业节能量交易价格为100元/吨标准煤。考虑到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经营较为困难,为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决定2015年节能量交易价格调整为50元/吨标准煤。此前在可出售节能量企业名单中,福建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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