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 《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完善市场化节能机制,学习外省节能量交易制度和先进做法,推动我省节能量试点工作,9月11日,省经信委组织召开全省节能量交易试点推进座谈会。省经信委相关领导及各市经信委、扩权强县试点县 (市)、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 (市)及年能源消费总量超过300万吨的县 (市)经信局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山东省经信委王军处长、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李杰主任、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张保会主任和忻州市经信委张振华副主任分别就山东省节能量交易制度与方法、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实践、忻州市节能量交易试点经验做了详细讲解,并就节能量交易制度研究、开展区域节能量交易试点、建立能源环境交易平台、制定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开展重点企业节能量交易、成立推行节能量交易制度研究课题组等措施等方面作进一步交流总结。
笔者从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了解到,我省排污权交易中心至今已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开发建设了全省统一的 “排污权交易电子平台”;2012年至今,全省对所有行业排污企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以及氨氮六项污染物排污权推行了交易,累计成交780余宗,成交金额5.1亿元。排污权交易方式对节能量交易具有很好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会议强调,推行节能量交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建立节能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节能工作已进入攻坚期,各市要适应节能工作新变化、新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改变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抓节能的方式,积极推进市场机制建设,推行节能量交易制度,提高用能单位节能的内生动力,建立均衡持续推进节能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节能目标任务。同时,对下一步节能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二是抓好节能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