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一)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支持电机系统节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二)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项目。在我省工业领域具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项目。
(三)节能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及工业节能宣传相关工作。
二、支持方式
(一)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方式。支持工业企业节能技改项目。采取有限风险补偿模式,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省内工业企业节能改造项目予以部分贷款贴息。
(二)贴息方式。支持在我省工业领域具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工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项目
(三)补助方式。支持省节能监察总队(用于支持500户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执法工作)以及市(县、区)节能监察大队(支队)能力建设;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编制;工业节能宣传;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以及汞削减、铅削减、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实施等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