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江西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4-11-2 08:51 来源: 易碳家

其他注意事项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省属单位项目由主管单位直接报送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省直管试点县(市)的项目由县(市)工信委会同财政局初审后直接上报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其他项目由设区市工信委会同财政局初审后汇总报送至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
  (二)时间
  1、申请贴息和补助的项目,请于8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2、申请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的项目,请于9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请在上述时间要求内将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委(节能处)和省财政厅(经建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xgxwjnc@jxciit.gov.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工信委节能处 朱亚明、彭敏
  电 话:0791-86275512
  省财政厅经建处 席典宇、徐晨
  电 话:0791-87287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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